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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机动车停车场条例》提交审议 发现违规停车市民可举报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26日 06: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生活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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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7月26日讯 记者从哈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获悉,哈市第十四届人大法制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日前召开,会上对《哈尔滨市机动车停车场条例(草案修改建议稿)》进行统一审议,提出将停车场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发现违规停车,市民可举报投诉。

  针对哈市停车难的问题,哈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在深入,调研及广泛征询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哈市应当将停车场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保障资金投入。在停车场建设方面,应规定机动车停车位严重不足、公共交通与自用车辆换乘等区域,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和立体空间建设公共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由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组成,经营性停车场应当明示收费标准。同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已建成的公共停车场、配建专用停车场的用途。

  如有违规停车、私自改变停车场用途情况,市民可向哈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投诉,相关部门将依照职责进行调查处理。据了解,《哈尔滨市机动车停车场条例(草案修改建议稿)》已通过哈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审议,即将提交哈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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