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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王伶雅) 昨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前联合发出关于调整成都机场高速公路收费标准的通知,调整成都机场高速公路收费标准,从2012年8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一类车收费基价标准由现行的20元/车 次调整为14元/车 次;2016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一类车收费基价标准由14元/车 次调整为10元/车 次。二至五类车按一类车的调整时间和收费基价标准作相应调整。成都机场高速公路的收费性质、收费期限和收费管理等仍按省交通厅、省物价局川交公路〔2001〕88号文件执行。
名词解释
一类车:7座(含7座)以下轿车、小型客车,2吨(含2吨)以下小货车
二类车:8座至19座客车、2吨以上至5吨(含5吨)货车
三类车:20座至39座客车、5吨以上至10吨(含10吨)货车、20英尺集装箱车
四类车:40座(含40座)以上客车、10吨以上至15吨(含15吨)货车、40英尺集装箱车
作者:王伶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