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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地区代表名额增加56名
法制网北京7月25日讯 记者王斌 实习生蒲晓磊 北京市第十三届人大会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今天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时间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草案)),重新分配了北京市各区县应选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的名额,农村地区的代表名额增加了56名。
据介绍,根据新修改的选举法,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重新分配了各区县应选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的名额,此举标志着北京市市级人大代表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进行选举。在总名额上,北京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的总名额仍为781名。与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名额分配比较,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市人大代表后,农村地区的代表名额增加56名。
会上,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伟对决定(草案)作了说明。他说,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由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各区县的人口数,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以及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参照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分配办法,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进行了重新分配,有利于更好地体现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
此外,决定(草案)规定,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最迟应在2013年1月下旬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