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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北京经历暴雨的次日,有车主反映前一天雨夜趴窝车第二天一早就被贴条执法不够人性化,下午北京市政府新闻办就发布“常务副市长吉林表示所贴罚单作废”,晚上交管局表态称,“已下发通知,雨后以服务疏导为主,对因雨受困车辆联系车主,挪移清拖;对22日协管员擅自粘贴的违法告知单不予录入;对擅自贴条的当事协管员严肃处理、调离工作岗位。”。(7月23日《北京晨报》)
该事件可谓是在一天内“风云突变”,先是有网友在微博上反映该情况被被广泛转发后被某些微博运营商打上了“疑似谣言”的标签,但之后随着越来越多的网友上传了可以为之证明的照片,终于引起了相关部门和领导的重视,并且最终得到了吉林副书记的指示,网友交口称赞。可以说,这又是一次民意的胜利,一次微博的胜利。
不过,在欢庆背后还是得冷静地思考这一问题。很多汽车由于被暴雨侵袭而熄火,21日那天又叫不到拖车从而不得不趴在马路上。可以说,这种随意停车是不得已为之,完全没有任何的故意乱停车的意思,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对他们贴罚单显然是太不人性化了。甚至有网民觉得这些交通协管员有空去贴罚单怎么不去援助一下需求帮助的人,可谓诟病声一片。
但是,有一个问题需要讨论清楚。即交通法规中有没有对大暴雨等恶劣天气后的违章停车有豁免的说法、交管局有没有传达过大雨后不能贴罚单。如果说没有的话,那么协管员的贴罚单就不能说是擅自的行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行为。毕竟,那些汽车实实在在地是停在了不该停的地方。如果说协管员不贴单,反而倒是自己失职了。因此,这次的作废罚单究竟是领导层面协调下来的措施还是本身就是有法可依的,需要向公众告知清楚。
因此,笔者认为,相关部门应该借着这件事情进一步地完善交通法规,对于恶劣天气下的非故意地违法交通法规的行为的性质进行明确。这样,以后遇到类似情况下也就不会再发生类似的纠纷了。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