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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下午,32岁的尹默三在长沙开车路上看见两名男子好像向他招手,于是将车靠边,搭载两人一程。车上两名乘客不断问他生意怎样等话题。尹称,自己想学雷锋做个好事,没想过要真正收钱。快到汽车北站时,乘客突然告诉他,他们是运管执法人员。结果是,运管处开出罚单,对尹处以3万元的罚款。(3月29日中国青年报)
然而,尹默三对于处罚并不服气,他认为运管部门是在“钓鱼执法”,并向民法院递交了行政诉讼状,要求运管处归还车辆并就钓鱼执法的行为赔礼道歉。有网友戏称,“古有守株待兔,今有钓鱼执法”。
虽然运管处表示他们不是钓鱼执法,只是变异执法、亮证执法,是正当的打击非法营运的稽查活动。但是,我们必须对运管处的一句话引起相当的重视,长沙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副处长周运秋说,“他们与上海的钓鱼执法的最大区别在于,他们不会主动去拦车,只会等黑车主动招呼。”
请大家仔细推敲这样的一句话,从这里我们可以推出一个和“彭宇案”一样的可怕逻辑,即在我们的社会中,常理下是不会有人会真心地来做“雷锋”,不会有人会主动地帮助他人搭车。如果有人主动停车,想帮助他人,则此人必定是黑车车主。
这种推断在逻辑上本身就是站不住脚的。诚然,主动停车的里面确实有不少是黑车车主,但运管处怎能将混淆概念,就此认为所有主动停车的人都等同于黑车车主呢?这是将一个子集去和一个集合画上等号的明显的错误。
从社会意义上来讲,这种逻辑推断也可能造成和彭宇案一样的恶劣影响。日后,车主们都会留一个心眼,即使马路边上看到有人“摔倒了”、“受伤了”、“高考准考证没带”等可能立即需要使用车辆的情况,没准也是一种演技更好、道具更多的便衣执法或者说是钓鱼执法呢?这种情况下,如果在发生类似小悦悦那样的事情时,也就不能再去怪熟视无睹的十八路人了。
因而,对于这起事件,法院在审理中就特别需要注意到运管处所提出的这样一个逻辑上不合理,但却是他们的主要依据的论点。法院更需要从彭宇案中吸取教训,不要因为一个个案而让社会上想学做的雷锋的人们都敬而远之。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