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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险企高管薪酬不能脱离国情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25日 09:1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广州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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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险企高管天价薪酬可能不再出现。中国保监会近日发布《保险公司薪酬管理规范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引导险企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有效激励机制。《指引》一旦实施,保险高管中的薪酬排头兵未来的收入很可能受到影响。去年四大上市险企年报表明,排名前三的险企高管税前薪酬均超800万元。

  尽管《指引》没有点明“限薪”,但明确要求险企根据财务状况、经营结果、风险控制等因素合理确定薪酬,同时规定不得脱离国情、行业发展阶段和公司实际发放过高薪酬。《指引》自明年1月起实施。

  《指引》规定保险公司高管人员目标绩效薪酬不得低于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不得超过基本薪酬的3倍。《指引》除了要求福利性收入和津贴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行业标准执行外,还规定保险公司每年支付给高管人员的现金福利和津补贴不得超过基本薪酬的10%。

  为防止冒险决策,若董事长总经理绩效薪酬达50%以上将延期支付。业内人士表示,一些过度冒险行为短期内会为公司创造可观的盈利,而风险往往要在后续几年甚至更长时间才能暴露出来。为此,《指引》规定:一是延期支付对象定为保险公司高管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二是将延期支付期下限定为3年。三是延期支付比例不低于40%,董事长和总经理则不低于50%。四是如发生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制度规定情形的风险及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停发职责范围内高管人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

责任编辑:魏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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