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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已撤并学校有必要可恢复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25日 08: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报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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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23日公布的《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我国将通过专项规划和督察,着力解决学校撤并带来的路途变远、交通隐患、班额过大等突出问题。征求意见将于8月6日结束。

  征求意见稿中,教育部明确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要保证“就近上学”的具体标准,包括:各地的学校覆盖范围一般应保证学生每天上学单程步行时间不超过40分钟;具备公共交通或校车服务条件的,学生每天上学单程乘车时间应不超过40分钟。

  农村小学1―3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寄宿,就近走读上学;小学高年级学生以走读为主,确有需要的可以寄宿;初中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走读或寄宿。

  征求意见稿里,教育部还明确提出,原则上每个乡镇应至少设置1所初中,3万人口以上的乡镇可设置2所初中;人口相对集中的村寨,要设置村小或教学点;人口稀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方,应保留或设置教学点。

  征求意见稿针对“盲目撤并”现象提出规范要求:多数学生家长反对或听证会多数代表反对,不得强行撤并;已经撤并的学校或教学点,确有必要的应当恢复。据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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