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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广州7月24日电 广东省法制办今天将《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二十七项法规(修正草案)提交给广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此次修正草案提请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共计20项,包括对生产经营活动、涉及相关企业的审批和机构资质核准事项。其中,《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管理条例》修正后,将取消对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的认定。
去年11 月,国务院召开了全国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明确要把清理、减少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作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核心任务。今年4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副总理李克强,国务委员马凯对广东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分别作出重要批示,明确允许广东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可先行先试。此次广东省“打包”修法,恰为简政放权、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
此次修正,分为取消行政审批(个别事项改为备案管理)、向社会组织转移、下放或者委托给下级政府部门实施等三种形式,共涉及审批事项32 项,省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地方性法规27 项。取消事项20 项。包括对生产经营活动、涉及相关企业的审批和机构资质核准事项。如省民营科技企业认定、采矿权出租审批、民营科技企业的认定。(陈霄、任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