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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关停一批自备水源 学生饮用水不安全将严究责任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22日 18: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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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南宁7月22日电(庞革平 宁国用)为确保群众用上安全饮用水,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责令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关停了宾阳等五县(市)一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备水源。同时规定,城市自来水覆盖区域内所有教育机构不得使用自备水源,违者将实行责任追究。

  据了解,去年底,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深入宾阳、合浦、浦北、岑溪、罗城等五县(市),重点对学校、政府机关、医院、企事业单位、酒店、餐饮店以及居民小区等61个单位的自备水源水样进行现场采集和对部分指标现场检测。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建处负责人介绍,根据今年4月完成的水样分析报告,对水样开展的35个基本项目检验中,发生超标情况有16项指标,所有被检水样水质达不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部分自备饮用水源存在直供水消毒剂常规指标不达标,用水点微生物指标、放射性指标、污染指标、浑浊度等超标的现象。

  专家表示,违规使用自备水危害极大。绝大多数自备水水质不合格,对群众的饮水安全构成重大威胁;自备水源滥采会严重破坏地下水资源环境,影响当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此外,自备水源的存在还严重影响城市公共供水事业的健康发展。近年来,广西曾发生过多起由自备水源造成的严重公共事件,其中2010年11月发生在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的甲型副伤寒事件,给人们留下了深刻教训。

  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自备水源井滥采?专家分析认为,“由于一些县(市)地下水源丰富,开采起来容易,更主要的是受利益驱动,拥有自备井,可以偷逃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等国家应征规费。”

  据介绍,此次专项检查的自备水源单位和用水点,全部在城镇自来水可供区域内或城镇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属于国家要求严格限制和应予清理取缔发的自备水源范围。

  记者了解到,目前,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责成当地政府认真落实关闭自备水源井的工作,五县(市)也已制定了自备水源井限期关闭治理实施方案。

  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依据国家卫生部门新的饮用水106项标准,凡α放射性指标超标、粪源性污染指标大肠埃氏菌超标、微生物指标严重超标、污染相关性指标严重超标的自备水源,应立即关停。凡微生物指标超标、污染相关性指标超标、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超标的自备水源,必须限期关停;在关停前仍使用的,自备水源单位要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用水安全。同时,要把学校、幼儿园作为重点整治单位,对教育部门和学校领导实行学生饮用水安全问责制,对城市自来水可供区域内所有教育机构发布不得使用自备水源的限令,实行责任追究,一票否决。

  专家建议,解决自备水源问题存在艰巨性和复杂性,非一个部门或采取简单措施可以解决,要由政府组织领导,汇集各部门各方面的力量。应在完善整治和取缔自备水源的法规政策的同时,加强对公共自来水供水单位的扶持和监管,以保证其运行的规范和供水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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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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