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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消防违法“黑名单” 招投标都会有麻烦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21日 07:2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华西都市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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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西都市报讯(记者李逢春实习记者杨永萍实习生杨韵琳)对发现有重大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及消防中介服务机构,今后将被列入“黑名单”,结果会向辖区建设主管部门通报。

  前日,成都公安消防局透露,消防局联合成都市建委,出台了《成都市建设工程项目相关责任主体重大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黑名单”制度实施办法》。该办法规定:消防中介服务机构违反相关法规的,可直接列入“黑名单”;同时其他机构一年内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次数累计达到3次以上的,也可列入“黑名单”。

  消防局工程验收科科长李卓说,以前处罚时可能只是对项目的处罚,但新办法出台后,如楼盘出现问题,不仅要对其进行处罚,还要对其公司进行处罚,将其列入“黑名单”。而消防中介服务机构如出示虚假消防设施检测报告,也会被列入“黑名单”。

  “我们消防和建委联合执法后,处罚力度将加大。当某些单位因违规被消防查处,被列入建设主管部门的黑名单后,如果他们一直不整改,项目招投标时,建委将取消其部分资质。”李卓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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