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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1日 13:5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方网
东方网4月21日综合报道:昨天,上海市消防局对最近两起火灾事故情况进行通报。其中提到,4月17日南京西路城市航站楼,以及4月19日武胜路电信大楼的两起火灾均由业主及相关从业人员在动火前未按规定确认现场动火作业条件,未清除可燃物或采取有效防护隔离措施,未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的情况下,盲目违章施工,酿成火灾。
在消防局的通报中提到,"特别是武胜路电信大楼火灾事故中,施工人员明知未开具动火许可证、无现场监护人员不得动火,仍违规操作,最终酿成大祸。"
两起大火中,业主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均未落实,两家业主单位制定的安全制度均缺乏对外包施工单位实施有效安全监督的具体内容;业主单位安全员未履行施工现场安全巡查职责;城市航站楼物业管理单位发放动火许可证前未审查现场安全条件;电信大楼业主单位擅自增加合同外施工内容,且未要求施工单位提供施工方案,导致施工安全管理失控。
另据通报称,引发两起火灾事故的施工单位对其施工人员没有组织上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现场负责人在作业前也没有向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安全交底。"4?19"火灾施工单位未指定施工项目安全员;施工现场负责人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擅自施工作业。
消防部门要求全市各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地毯式"的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行动,特别要强化单位内部检测、检修、装修等"小工地"、"小工程"现场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检查。如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的,业主、物业单位要责令施工方立即停止施工,切实做到制度不全不开工、手续不办不开工、隐患不除不开工、措施不到位不开工,坚决将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严防此类火灾事故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