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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7月20日电 中国政府网20日消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已于近日公布。
根据实施意见,本次清理整顿的范围包括从事权益类交易、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以及其他标准化合约交易的各类交易场所,包括名称中未使用“交易所”字样的交易场所,但仅从事车辆、房地产等实物交易的交易场所除外。
实施意见要求准确适用清理整顿政策界限,并指出违反六项规定之一的交易场所及其分支机构,应予以清理整顿。这些规定包括:不得将任何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不得采取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不得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权益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