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7月19日下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41次主任会议,听取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农牧环境资源工作委员会关于《西藏自治区气候资源管理条例(草案)》审查意见的报告和关于《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修订草案)》审查意见的报告,听取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对《201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下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西藏自治区2011年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关于对2012年上半年全区经济运行情况的调研报告,研究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西藏自治区2011年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审查了拟提请自治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向巴平措主持会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尼玛次仁、张跃平、桑顶·多吉帕姆·德庆曲珍、周春来、宋善礼、阿登、新杂·单增曲扎、马如龙、多吉、武金辉出席会议。
会议认为,气候资源是一种重要的自然资源,制定气候资源管理条例,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规范各行业健康发展,构建西藏生态安全屏障,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农环工委和政府有关部门围绕我区气候资源存在的突出问题,广泛开展调研,征求各方意见,提出了条例草案审查意见。会议同意将该审查意见提请自治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会议认为,防震减灾法办法自2001年颁布实施以来,对规范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救援工作,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保障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防震减灾工作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为促进我区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进一步加大防震减灾力度,有必要对防震减灾法实施办法进行修改。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农环工委围绕修订草案中需要解决的一些突出问题,做了大量深入的调研工作,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提出了审查意见。会议同意将该审查意见提请自治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并同意将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对《201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下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西藏自治区2011年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和关于西藏自治区2011年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提请自治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前段时间,为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下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情况的报告》,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深入各地对我区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进行调研,客观指出我区经济发展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关意见建议,形成了有价值的调研报告。会议同意根据主任会议意见对调研报告作修改完善后,书面印发自治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记者 次仁罗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