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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夏以来,以应届毕业生及打工人员为主的房屋租赁业务节节攀升。随着租赁市场的火爆,不法分子以“二房东”名义转租房实施的合同诈骗案件开始抬头。
6月初,事主姜某通过房产中介公司在浙江省开化县某小区与一男子签订了租房协议,并当场付给该男子2万多元现金作为一年租金,后发现该男子并非真正房东,而是一名租客(即二房东),且已携款失踪,共计损失人民币2万多元。
此类案件的作案对象一般为租房一族,多为1人单独作案,男女不固定,作案区域以经济发达、流动人口密集的中心城镇为主。嫌疑人通常使用假身份证将房子短期租下,并以房东的资料伪造身份证、房产证,再假冒“房主”通过中介登记或网络发布长期的租房信息,以较低廉的租金吸引租房者,待与被害人签订租房协议后,骗取租金和押金后逃逸。
警方提示,在租赁房屋时一定要通过正规的房产中介,同时对房源租金应有客观的判断,不致被蝇头小利所迷惑,在签订租金较高的长期租赁合同时,可提前到相关房产部门或物业、社区处核实情况,或向邻居了解信息,确保房东和房源信息的真实性,谨防诈骗陷阱。遇到诈骗时,要及时保存有关证据并报警,确保合法权益和财产不受侵害。(辛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