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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维修上门费难统一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20日 08:2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商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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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报讯(记者 孙舒扬)记者昨日获悉,《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在下月起正式实施,《办法》对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质保期限以及投诉电话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并在提供维修服务前须明确告知消费者维修方案。不过,尽管家电维修已明码标价,但上门服务等费用是企业自行规定,价格方面依旧难以统一。

  “即日起消费者可登录中国家电服务维修协会官网查询维修网点是否拥有企业和品牌的正规授权,该网站还公布了企业服务维修电话。”中国家电服务维修协会副秘书长王岩表示,在维修前,维修人员须明确告知维修方案和注意事项,维修后向消费者提供维修服务凭证和收费发票。

  针对家电维修价格,王岩表示,维修企业和门店现在都已做到明码标价,同一品牌在同一地区的相同配件价格应是统一的。由于各企业的维修服务定价不同,所以在上门服务费等各项服务价格的定价会有差别。

责任编辑:孙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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