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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网讯(记者李志刚报道)7月13日,乌鲁木齐市开发区(头屯河区)制定出台《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凡辖区内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进入驻区企业见习、参加培训或签订劳动合同均能享受奖励和补贴。
根据方案,进入驻区企业就业的该辖区大中专毕业生,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分别给予个人和企业一次性奖励金每人1000元;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分别给予个人和企业一次性奖励金每人3000元。同时,参与见习的该辖区大中专毕业生每人每天可获35元生活补贴。
参加职业培训的辖区大中专毕业生,给予培训、鉴定全额补贴和生活费补助;若被驻区企业选送的毕业生赴内地省市培养,参照乌鲁木齐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赴内地培养经费标准给予补贴,培养期间给予学员每人每月500元的培训费、食宿费、往返交通费、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费等费用补贴。
开发区(头屯河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随着“毕业季”到来,辖区内待业学生随之增多,而驻区企业用工难的问题也成为了制约发展的瓶颈,出台此方案,意在引导鼓励更多大中专毕业生投身于辖区的建设和发展。
该区还对辖区内大中专未就业毕业生进行登记,并将建立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通过定期举办专场招聘会和定期实施职业培训计划等方式,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