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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东方早报报道,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近日发布《关于降低证券、期货市场监管费收费标准等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据此,自2012年1月1日起的3年内,以股票、期货年交易额为基数收取的市场监管费收费标准降低50%;以证券投资基金年交易额和债券年交易额为基数收取的市场监管费全部减免。
《通知》称,中国证监会向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取的证券交易监管费收费标准,对股票由按年交易额的0.04%。调整为按年交易额的0.02%。收取;对证券投资基金和债券免收证券交易监管费。
中国证监会向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和大连商品交易所收取的期货市场监管费收费标准,由按年交易额的0.002%。调整为按年交易额的0.001%收取。对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收取的期货市场监管费亦按上述收费标准执行。
关于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机构监管费收费标准,《通知》规定,对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每年仍按注册资本金0.5%。收取,最高收费额30万元;对期货经纪公司每年仍按注册资本金0.5%收取,最高收费额5万元。
据新华社报道,市场监管费是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市场监管收支大体平衡的原则确定收费标准,由中国证监会向证券期货交易所代为收取。市场监管费采取“收支两条线”,即监管费收入作为国家财政预算内资金直接上缴国库,证监会支出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内管理,由财政部根据证监会监管工作需要核定部门预算,与实际监管费收入情况没有直接关系。
不过,有报道援引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上海一家期货公司高管的观点称,由于之前制定的收费标准存在最高额度限制,所以即使下降监管收费标准,对于期货公司的这方面成本影响不大。
证监会在今年内已先后两次较大幅度地降低交易手续费和市场监管费。自今年6月1日起,沪、深证券交易所降低了A股交易的收费标准,总体降幅为25%;同时各期货交易所降低了所有期货交易品种的手续费标准,各品种降费比例从12.5%到50%不等,期货交易所手续费水平整体下降3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