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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7月14日电 记者从中国证监会获悉,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批准了证监会降低证券期货市场监管费收费标准的报告。从今年开始,以股票、期货年交易额为基数收取的市场监管费收费标准降低50%;以证券投资基金年交易额和债券年交易额为基数收取的市场监管费全部减免。
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证券、期货市场监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中明确:中国证监会向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取的证券交易监管费收费标准,对股票由按年交易额的0.04‰调整为按年交易额的0.02‰收取;对证券投资基金和债券免收证券交易监管费。
中国证监会向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和大连商品交易所收取的期货市场监管费收费标准,由按年交易额的0.002‰调整为按年交易额的0.001‰收取。
关于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机构监管费收费标准,在通知中规定,对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每年仍按注册资本金0.5‰收取,最高收费额30万元;对期货经纪公司每年仍按注册资本金0.5‰收取,最高收费额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