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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交管局获悉,今日起,本市驾驶人降低准驾记录(含60周岁驾驶人)以及机动车所有人和驾驶人信息变更,这两项车务手续可到各交警支队安监车务大厅办理。
驾驶人降低准驾记录手续,须提供本人驾驶证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2张符合标准照片,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本人自愿将×准驾记录降低为C1准驾记录”,并手签本人姓名予以确认。如委托他人办理,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委托人委托书原件。办理降低准驾记录手续,驾驶人不需提供当年度交通安全学习教育和测试证明,由安监车务大厅交警审核驾驶人提供材料办理相关手续。
机动车所有人和驾驶人信息变更,指机动车所有人联系地址、邮寄地址、联系电话和驾驶人联系地址、邮寄地址、联系电话变更,应在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提交身体条件证明、驾驶人年度审验、驾驶证期满换证和遗失补证等环节审核把关。交警审核机动车所有人或驾驶人填写的《机动车牌证申请表》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地址和电话等信息,如发现车主或驾驶人填写的信息与“车驾管”登记信息不一致,要及时在“车驾管”系统予以更正。
A1、A2、B1、B2准驾记录驾驶证期满换证或遗失补证手续,由所属交警支队安监车务大厅受理,各车管分所不再受理。如驾驶人年度审验时间逾期或已到期,应要求驾驶人先参加交通安全学习教育和测试后再办理相关手续。其他准驾记录驾驶证期满换证或遗失补证,可在所属交警支队、车管分所、一站式体检医院办理。(记者冯琳通讯员杨毅陈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