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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不得向学生推荐教辅材料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10日 14: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民晚报 热点专题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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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陆梓华) 市教委、市新闻出版局昨天出台《关于加强对中小学习题集、试卷集等应试类教辅读物管理的意见》,严禁学校为学生订购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和订单以外的资料,严禁学校和教师向学生推荐、推销(或变相推销)任何教辅材料。

  《意见》强调,本市中小学教科书的配套练习部分、“寒暑假生活”等已纳入全市中小学教材建设体系,通过审查后列入本市春秋两季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供学校选用;未列入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教材同步练习等均属于教辅材料,本市不统一推荐。

  未列入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但确属中小学教育教学所需的课堂练习、考试试卷及复习资料等材料,学校报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免费提供,所需经费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不得再向学生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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