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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发布通知:不得随意用教辅材料作为学生课外作业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10日 11:4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方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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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网7月10日消息:据《青年报》报道,市教委、市新闻出版局昨天发布关于加强中小学教材配套练习和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未列入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教材同步练习等均属于教辅材料,教师不得随意使用教辅材料作为学生的课外练习作业。

  要厘清中小学教材配套练习和中小学教辅材料的区别。本市中小学教科书的配套练习部分、“寒暑假生活”等已纳入全市中小学教材建设体系,实行教材审查准用制度,通过审查后列入本市春秋两季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供学校选用;未列入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教材同步练习等均属于教辅材料,本市不统一推荐。

  未列入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但确属中小学教育教学所需的课堂练习、考试试卷及复习资料等材料,学校报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免费提供,所需经费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不得再向学生收费。

  各区县要加强对中小学教学用书和教辅材料使用的规范管理,认真清理教学用书和教辅材料使用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严禁学校为学生订购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和订单以外的资料,严禁学校和教师向学生推荐、推销(或变相推销)任何教辅材料,不得为学生及家长购买教辅材料提供服务。要建立健全信访举报等有效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对违规行为一经发现,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其纠正,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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