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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塘镇推行"楼长责任制" 出租屋出事楼长受罚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09日 10:3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羊城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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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塘镇推行“楼长责任制”

  记者 李国辉 通讯员 陈毅恩 报道

  房东不再是每月底催交房租的“包租公”,他变成了“楼长”,为众租客提供服务并监管出租屋大楼治安状况,哪间出租屋出了事,他将要被问责惩处。今年3月起,新塘镇试点推行“楼长责任制”的出租屋管理新模式,将“人屋”信息登记工作全面延伸到第一线。

  出租屋楼房东变楼长

  “我们把地处农村、城中村的大中型出租屋楼作为改革的重点。”新塘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主任林军介绍说,对于出租屋20套以上或租住人数超过20人的出租屋楼,要求必须安装电子门禁系统,并在大楼出入口以及走廊过道上安装探头。同时,大中型出租屋实行“楼长责任制”,选定业主或是二手房东担任楼长,负责落实对出租屋的管理责任和各项措施,出租屋管理员则定期到出租屋大楼进行检查指导,一旦发现不如实登记等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的即向主管部门汇报,责令楼长整改;出租屋发生治安、刑事案件的,还将依法依规对楼长进行处罚。

  日前,记者跟随广州市综治委前往新塘实地调研时看到,在卫山东坑四横路一栋大型出租屋楼内,一楼设置了类似“前台”的管理服务点,并配有电脑、身份证读卡器等设备。楼长刘先生告诉记者,人口自助申报系统就装在前台的电脑里,凡新来的租客都需先出示身份证件进行读验,同时登记填写各项信息并录入系统,之后通传给出管中心。“试过好几次租客的身份证读不到信息,怀疑是假证。这种情况,我们会拒绝提供租房,同时向出租屋管理员汇报。”刘先生说。

  62名“楼长”受处罚

  今年3月份以来,新塘镇共处罚不履行出租屋法定管理责任的“楼长”62名,罚款15550元,取缔或整改合格出租屋共10545间。同时,在“楼长责任制”的带动下,一批问题出租屋被举报查处。今年3月至6月,新塘镇结合“三打两建”专项行动,共破获各类制假、售假案件85宗,其中70%都发生在出租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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