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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景点”岂能一拆了之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07日 03:2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红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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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安徽游客今年3月被骗事件,三亚市政府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三亚一处黑景点祈福湾“海礁一号”已被三亚市有关部门责令停业,并将强行拆除。对于此类黑景点,市政府有关负责人称,经营者3年内不得在三亚进行再次经营。(7月6日《京华时报》)

  看来这次是动了真格的,除黑景点被拆除外,当事导游熊擘被吊销导游证,责任企业海南航空国际旅行社被罚10万元。这一惊动省长的宰客事件到此就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但是笔者总觉得事情不能就此了结。在这一事件中,黑景点、导游、旅行社受处罚,全属咎由自取,怪不得别人。抛开导游和旅行社不说,单就黑景点祈福湾“海礁一号”来说,固然应对宰客事件负责,但同时要负责任的恐怕还有监管部门吧,如果监管部门就此逃脱,恐怕拆了黑景点还有后来者,游客遭宰的事件还会上演。

  据介绍,祈福湾原来就是三美湾,经营者移花接木将三美湾改成了“祈福湾”,既没有经过三亚市旅游委审批,也没有物价部门定价,属非法经营,游客去的时候这里还正在建设当中。这就有些让人看不懂了,没有合法手续,竟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兴师动众地搞景点建设,还与旅行社、导游相互勾结,宰客牟利。对此监管部门难道就看不见?看见了为何不及时制止呢?是不想管还是不愿管抑或不敢管?不管是哪种情况,监管部门都有失察之责。

  现在似乎有种现象,不管是黑车、黑网吧、黑景点等等,只要是带“黑”的,一旦“翻把”,监管部门都将一切责任一股脑儿地推到了“黑”的身上,于是来个“取缔”、“拆除”了之,很少见到或听到负有失察之责的监管部门或人员受到什么惩处。若监管部门不必为失察“买单”的话,就有可能养成了懒政心理,也会孳生其个别工作人员涉“黑”,从而成为“黑”的保护伞和挡箭牌。从这一点上说,在拆除黑景点的同时,不妨深究一下,兴许会拔出萝卜带出泥,有意外的收获呢。

  作者:冯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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