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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经营模式如何协调业主的利益?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06日 10: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莞时间网-东莞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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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区内可用于“开源”的资源很多,如公共宣传栏、电梯与候梯厅、地下停车场、园区广场等,物业公司经常会通过设置广告栏来增加收入。其中,最典型的要数电梯广告。但是,这又涉及到缓解经营困境和协调业主利益的问题,如何解决这个矛盾,对物业公司走出经营困境同样有现实意义。

  记者了解到,有时候有的物业公司为了缓解经营压力,会将小区广告收益归为己有。但是,实际上,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从本规定可知,物业公司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打广告,应当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及业主大会的同意。目前,东莞不少物业公司在没有业主大会同意的情况下,将小区广告收益作为运作补贴资金,虽有些无奈,但显然有不合理的地方。

  停车费是物业公司“开源”的又一重要组成部分,经常可以看见小区保安向临时停车的车主收取临时停车费。但是,《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利用物业管理区域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或者其他场地作为停放车辆的车位或者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征得相关业主和业主大会的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所得收益依法归全体业主共有。因此,物业公司收取临时停车费,同样须征得相关业主和业主大会的同意。

  对目前这种现状,有物管专家认为,物业公司这种做法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物业公司缓解了经营压力,但另一方面,业主也不是傻子,在物业公司经营不透明的情况下,业主更不愿意提高管理费,对小区的广告收益,还是要按照法规,积极跟业主协商,协助业主召开业主大会,双方协商合理使用分成。同时要解决物管企业经营的困境,关键还是要通过管理费保证正常的收支平衡,还得依靠市场化的手段,物管企业如果实在经营不下去,可以撤场,最好是广泛开展物业管理招投标,通过市场手段,来合理调节经营管理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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