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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合肥日报报道,今年上半年,受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影响,合肥市部分企业用工受到一定影响。当前,如何稳定就业形势,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市人社局日前出台政策,全市15000家参保企业都可降低社保缴费费率,只要被认定为困难企业,除了降低缴费基数外,还能缓缴社保费。
万余家企业少缴社保费
今年上半年,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大环境影响,合肥市部分企业效益下滑,企业用工受到一定影响。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了帮助企业解决困难,稳定当前就业形势,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根据相关规定,自7月1日起,全市参保企业都可适当降低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费率。
据悉,这次企业降低缴费费率由社保经办机构和地税部门统一直接调整,执行时间为2012年年内。7月1日前,市人社局已统一直接调整缴费费率,这个月起,全市15000家参保企业就可以少缴社保费了,调整过后,全市每月少收1亿元社保费。
困难企业可缓缴社保费
除了降低缴费费率外,合肥市约7800家企业还可降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参保企业人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今年可按企业上年实际工资总额核定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基数,但核定的人均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携带相关材料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
经济效益比较困难的企业,可缓缴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缓缴社会保险费由企业自愿提出申请,缓缴执行时间为2012年年内,具体缓缴期限及险种根据企业缴费能力确定,缓缴期限不超过6个月,不过,个人应缴部分必须按时足额缴纳。”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说,缓缴期间,企业仍要按月申报应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补缴时免收滞纳金。缓缴期间企业和职工缴费年限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企业不裁员有岗位补贴
当然,困难企业在当前环境下仍坚持不裁员的,可享受一定额度的岗位补贴。企业享受岗位补贴的人数,根据企业困难情况和该企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数额确定,补贴最高不超过企业前三年度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总额。
“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40元,补贴执行时间为2012年之内,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该负责人说,困难企业享受岗位补贴必须具备一定条件,他们要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协商薪酬等办法稳定员工队伍并承诺不裁员,方可申请享受岗位补贴。(许超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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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费率下调标准:缴费企业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现为8%的,降至5.6%;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现为2%的,降至1%;生育保险缴费费率现为0.8%的,降至0.56%。缴费企业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现为2%的,降至1.4%;现为1.5%的,降至1.05%;现为1%的,降至0.7%;现为0.8%的,降至0.56%;现为0.5%的,费率维持不变。其中,企业按“工程项目”参保的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仍按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