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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网承德2012年7月5日电(孙占军 姜鹏志 王诗利)记者7月5日在承德市隆化县交警大队获悉,发生在6月份的两起道路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目前全部侦破,道路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肇事者已被行政拘留。
2012年6月10日21时许,隆化县人魏某,驾驶冀HMXXXX号两轮摩托车,在承德市隆化镇振兴路由东向西行驶,当行驶至电力局对面路段时,与张某驾驶的冀XXXXX号,由东向北左转弯行驶的轿车相撞,造成魏某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并没有看清肇事车辆车型及车牌号,事故发生后轿车逃逸。
2012年6月25日5时30分许,隆化县人张某某,驾驶冀HMXXXX号小型轿车,由北向南行驶至隆化镇东环三北种业前路段,在调头过程中,与由北向南行驶的李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驾驶人李某、乘车人陈某受伤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轿车逃逸。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展开勘查,固定证据,经判断两起事故,均属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办案民警立即将案情上报大队。大队在分析案情,研判案情的同时,启动了侦破、追逃长效机制。排查走访小组、物证检验小组、卡口监控比对小组等立即投入工作。同时,全县各基层交警中队民警也按通知要求,立即组织民警设卡拦截,一张准确、全面、立体的侦破、追捕网络在第一时间迅即形成。
经过严密、细致的侦查,道路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当事人,在最短时间内被锁定。
6月11日、7月3日,隆化交警大队,分别将“6.10”、“6.25”两起道路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当事人张某、张某某行政拘留。
隆化交警,又一次用自己的忠诚,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法律的尊严。
关键词:承德,交通肇事,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