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成都水电气设备维护责任由经营单位承担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05日 09:5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建设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本报讯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7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历时9年制定完成的《条例》中,首次明确将小区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专业经营设施的维修养护等责任明确划分给对应企业,也就是说,水表、电表等坏了要维修,不再需要业主自己买单。

  日前,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省人大环资委委员李纯刚针对小区水电气维护内容作了解读。

  现实中,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专业经营设施设备,大都是开发企业代建并把建设费用转嫁到了业主身上,专业经营设施设备名义上是开发企业建设的,实际上已分摊到房价中,由业主购买。“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认为,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的投资、产权、移交及维护问题,直接涉及业主的切身利益。”李纯刚说,为了明确界定业主与专业经营单位在专业经营设施设备上的维护责任,《条例》从源头上界定了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的统一设计、安装施工、投资建设、移交接收、维修养护和更新管理的责任。同时,《条例》还对本条例实施前建设的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移交、维修、养护、更新和管理等进行了规范。在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维修责任方面,《条例》明确,维修养护责任由专业经营单位承担,明确了责任人,减轻了业主负担,同时还规定“分户计量装置或入户端口以外”的范围为责任的分界点,防止了为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维修责任所引起的法律纠纷。

  王伶雅

热词:

  • 条例
  • 维护内容
  • 专有部分
  • 设施设备
  • 业主
  • 设备维护
  • 水电气
  • 维修养护
  •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
  • 开发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