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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文艳)昨日,市纪委召开全市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培训工作动员大会,对我市贯彻落实《规定》培训工作进行部署和动员。
据悉,本次农村基层干部全员培训时间从即日起至2012年11月底止。培训对象为全市农村基层干部,包括乡镇(街)党委(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领导班子成员、人大主席团负责人、基层站所负责人,村(社区)党组织(含党委、总支、支部)领导班子成员、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居)民监督委员会成员。乡镇其他干部、基层站所其他工作人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含党委、总支、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村民小组负责人。
会议要求,各区县要把《规定》作为农村基层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程,重点要把《规定》出台的意义、规定的每条具体要求;当前本区县、本镇街农村基层干部在廉洁履行职责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对策;下一步贯彻落实《规定》的具体措施和须把握的问题讲清楚说明白。下半年,将抽调区县纪委书记带队进行交叉检查,检查情况纳入责任制考核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