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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例行检查时发现了两辆“孪生”挂车
新疆都市报讯(记者李娜 通讯员武龙摄影报道)“半小时前才拦下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挂车车牌还印象深刻;半小时后,又来一辆,号牌竟然一模一样?”7月1日17时许,高等级公路交警支队昌吉大队副大队长赛伟在例行检查车辆时遭遇了“孪生”挂车。
7月1日17时许,在连霍高速头屯河收费站处,高等级公路交警支队昌吉大队交警正在对车辆例行检查。“当时,往乌市方向驶来一辆新B牌照重型半挂牵引车,经我们检查车后部反光膜、号牌都被灰尘遮盖,根据规定属于遮挡号牌行为,需要进行处罚,而司机王某软磨硬泡试图躲避处罚,大概半小时后,又一辆新B牌照重型半挂牵引车驶来,同样被我们拦停检查。”赛伟介绍,戏剧性的一幕随即发生。
主车头的牌照与半小时前的车辆牌照并不相同,而当赛伟走到车尾部时,“新B7542挂”,这个号牌让他感觉似曾相识。“我一下想起不久前刚拦停的车,号牌也是这个,我过去又一看前面拦停车的挂车号牌,果然一模一样。”赛伟说。
后车司机蔡某一头雾水,跟着赛伟看到另一辆车尾部的号牌后,觉得这事挺好笑。而两名司机均属受雇司机,对此毫不知情。
经查,两辆车均属玛纳斯车辆,但两车主相互认识。经初步调查,王某驾驶车辆的挂车车牌为正主。被查时车辆从石河子到乌市米东区拉货。
据介绍,重型半挂车分主车头跟挂车,主车头有一副牌照,挂车单独也有牌照。
目前,两车均被暂扣,需双方车主提供车辆“身份”证明,随后对套用他人号牌一方进行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处以2000元至5000元罚款,一次记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