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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十二五”氮氧化物减排目标完成
本报太原6月30日讯(记者 张剑雯)近日,省环保厅下发通知,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把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作为总量减排的重要内容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有监测表明,机动车尾气排放是城市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快速增长的机动车保有量和氮氧化物排放不仅危及大气环境质量,影响民众身体健康,而且对山西实现“十二五”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目标带来挑战。
对此,省环保厅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与公安交管等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协作,对符合免检要求的新注册车辆,在发放安检标识的同时一并发放环保标识并登记建档。各级环保局要积极与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加强营运车辆的有效管理和监控,积极制定和推行“黄标车”限行措施,加速淘汰“黄标车”进度,尤其要加大对大型载客汽车、重型载货汽车的淘汰力度。同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尽快提升车用燃油品质,鼓励使用替代能源,积极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