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医保参保缴费时间延长两个月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30日 04:2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武汉晚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医保参保缴费时间延长两个月

  每年9月1日-12月31日都可缴费

  本报讯 (记者 谢东波) 昨天,市人社局发布调整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7月1日起,我市医保参保登记缴费时间、1周岁以内婴儿的参保缴费政策有调整。

  7月1日起,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的参保登记缴费时间,由每年的11月1日-12月20日,调整为每年9月1日-12月31日,延长了两个月。如果居民未在规定时间内参保缴费(1周岁以内的婴儿除外),不能补办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也不能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通知还细化了1周岁(含1周岁)以内婴儿参保缴费的规定。婴儿在出生90天(含90天)办理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可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出生90天后办理的,从参保缴费的次月起开始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此外,通知还对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的转换,“城中村”综合改造村改居养老人员医疗保险政策做出了调整。

  作者:谢东波

热词:

  • 参保
  • 缴费时间
  • 居民医保
  • 婴儿
  • 城中村
  • 基本医疗保险
  • 我市
  • 综合改造
  • 村改居
  • 城镇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