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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北京6月29日讯 记者蔡岩红 记者今天从海关总署获悉,截至5月底,内地累计受惠进口《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香港CEPA)项下货物51.55亿美元,优惠关税29.26亿元人民币。香港CEPA实施以来,每年受惠进口货物同比均保持稳定增长。2011年受惠进口货值达11.28亿美元,是2004年的近9倍。
据了解,香港CEPA于2003年6月29日正式签署,并于2004年1月1日起实施,其货物贸易降税范围逐步扩大,降税产品由2004年的374个8位级税号扩大至2012年上半年的1734个8位级税号。随着经磋商确定原产地标准货物范围的不断扩大,香港输往内地享受零关税货物的种类不断丰富,在内地销售市场不断扩展。
香港CEPA实施以来,共有15个大类港产货物先后以零关税方式进口,其中制药业成为香港最大的受惠行业。内地累计受惠进口港产各类药品达17.26亿美元,占香港CEPA累计受惠进口货值的33.48%,累计进口各类港产机电类货物达9763.60万美元,为这些产业持续发展提供了更多的商机。
内地与香港CEPA实施以来,零关税措施不仅降低了CEPA货物的销售价格,也使其不断拓展了内地销售市场。港产零关税货物先后从全国20个省市的28个口岸进口,覆盖了东起上海、西至成都,南起海口、北至长春的全国广泛市场。作为零关税货物的主要进口口岸,广东各口岸累计进口受惠货值31.93亿美元,占受惠总货值的61.94%。
香港CEPA实施以来,内地海关积极采取措施,组织落实受惠货物原产地规则制定、标准磋商、通关管理等各项工作,为香港CEPA货物贸易提供了优质高效的通关服务与良好的贸易环境。内地海关在陆路口岸推行通道自动核放系统、统一载货清单和绿色关锁等通关便利化措施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积极推广各项区域通关改革,推动实施“规范和简化转关监管”模式、将粤港跨境快速通关与跨关区“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组合运行,确保零关税货物“管得住、通得快”。
(来源: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