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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王纪洪 记者 廖晓生) 对商品房预售资金专款专户、全程监管,加大对违规预售资金的查处力度……记者昨日获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正式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通知》,进一步确保商品房预售资金安全,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通知》要求,各地要尽快制定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各市、县房管局要会同银行加大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预售资金要全部纳入监管账户,由监管机构负责监管,做到专款专户、专款专用、全程监管,确保预售资金用于商品房项目工程建设。同时,预售资金可按建设进度进行核拨,但必须留有足够的资金保证建设工程竣工交付,防范工程烂尾等现象发生。此外,各地在核发预售许可证时,要强化预售方案的审核。商品房预售方案要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建设进度安排,预售房屋套数,面积预测及分摊情况,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的具体范围,预售价格及变动幅度,预售资金监管方案、监管协议等预售资金监管落实情况等内容。对于预售方案不符合要求、预售资金监管不落实的,各市、县房管局不得发放预售许可,不得开通商品房网上签约。 同时,对商品房预售款未全部进入监管账户、未按规定使用预售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从严查处,并将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直至取消其房地产企业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