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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入境管理立法
本报讯 记者陈丽平 正在北京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近日分组审议了出境入境管理法草案。许多常委委员认为,草案已基本成熟,建议提请本次会议表决。
阿不都热依木·阿米提、裴怀亮、程津培等委员说,出境入境管理法是一部非常重要的法律。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充分吸收了常委委员们的意见建议,对职能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提升服务和管理水平,以及外国人入出境、居留、就业管理等方面作了重要修改。
贺一诚委员说,草案兼顾了出境入境管理工作在保障国家安全与服务对外开放的重要作用,有针对性地解决了新形势下出现的各种新问题,内容全面,重点突出,可操作性较强。同时,加大了对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处罚力度,使得目前急需解决的外国人管理问题可以有法可依。建议这一法律尽快出台。
阿不都热依木·阿米提委员建议,在草案的签证登记项目中,增加签证条件和本人照片的内容,在居留证登记项目中增加居留条件和本人照片这两项内容。另外,建议在法律责任部分,增加对不按照本法规定报告聘用外国人和招收外国留学生情况的处罚规定。
程津培委员提出,草案规定了四种签证类别,其中人才签证是纳入到普通签证类别中的,由国务院作具体规定。建议把人才签证独立为一个类别,这样更能够体现国家对人才的重视。
(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