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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四川省驾驶许可考试收费标准将进行调整。昨日,成都晚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汽车、低速货车驾驶证初次申请将调整为每人每次560元,三轮汽车、摩托车、拖拉机驾驶证初次申请每人每次280元。
考试不合格申请补考的,科目一(理论考试,以下同)每人每次100元,科目二(场内驾驶考试,以下同)每人每次260元,科目三(实际道路驾驶考试,以下同)每人每次200元。
残疾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其初次收费和补考收费,分别按上述标准减半收费。
对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不合格的,每个科目应免费补考一次;补考不合格重新申请考试的,按规定标准收费。而原有2005年出台的老规定中,补考不合格者申请重新考试时,科目一(理论考试)减半收取。
据悉,驾照考试收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按30%和70%的比例分别缴入省级财政金库和同级财政金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农机部门收费时必须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并实行亮证收费。
成都晚报记者 张照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