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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长沙6月27日讯(记者易征洋董雷)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的意见》,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从增强紧迫感责任感、明确配备目标、加大选配力度、强化培养锻炼、加强组织领导等五个方面开展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
“要作风锤炼,对干部要提出严格要求,特别是培养党风建设方面,要进行思想要求。”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林武表示,确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做实事,讲实效,克服一些急功近利的心里和浮躁的情绪,这样年轻干部成长才会比较顺利。
意见主要突出三个特点。一是提出了具体明确的年轻干部配备目标。换届时,要求全省市州党政正职中有3-4名45岁以下的干部,每个市州党政领导班子中原则上各有1名40岁以下的干部;所辖县市区6个以上的市州,县市区党政正职中原则上有2-3名35岁以下的干部;所辖县市区6个及以下的市,县市区党政正职中原则上有1名35岁以下的干部;每个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中,至少各有1名30岁左右的干部。
二是提出了严格管用的年轻干部选配措施。文件分别对领导班子换届、届中调整时年轻干部配备提出了具体要求,对领导班子中没有年轻干部,一时又没有职位空缺的,采取进出平衡的办法,通过交流选配。提出坚持把竞争性选拔作为选拔年轻干部的主要方式,利用公开选拔、差额竞职、竞争上岗等方式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研究制定破格提拔程序,对表现特别优秀、工作特别需要的年轻干部,可以破格提拔和越级提拔。
三是提出了务实有效的年轻干部培养锻炼途径。在继续坚持和完善年轻干部学习培训、多岗交流、挂职锻炼等基本举措的基础上,重点在深度和宽度上拓展。[作者:易征洋董雷][编辑:贺冠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