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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问:我7月调回天津市工作将建立新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外地缴存的公积金怎么转回?
答:从异地转移住房公积金至天津,需提供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业务章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同时,由您在天津市的单位在缴存住房公积金所在的管理部为您办理开户手续,您再持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您出具的缴存证明,到原城市公积金管理部门,让其将您的住房公积金款项划转至天津公积金中心指定的账号,再由您天津的单位为您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手续。具体贷款资质和可贷额度请到贷款银行具体咨询。您可以登录我们网站www.zfgjj.cn查询相关政策或拨打客服热线96266咨询。
问:我们夫妻双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一方出国,另一方是否可以代签贷款合同?如果把授权签字的授权书进行公证是否可行?
答:贷款政策规定借款人必须与贷款银行当面签订借款合同。配偶涉及的需签订的贷款资料需经中国驻所在国的大使馆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