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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株洲讯(记者 李春璞 通讯员 黄山)记者昨日从株洲获悉,该市出台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实施暂行办法。今后,株洲城市低收入家庭均可申请贴息,来减少还贷利息,最高贴息率将达到80%。
根据该办法,每年的7月1日至7月15日,贷款人均可进行申报。审批通过后,贴息款将通过转账的方式转入公积金贷款还款存折(或卡)上。贴息的资金,主要来自于公积金每年的增值收益。贴息对象为:已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因重大疾病或重大灾害等致贫的家庭。重大疾病主要指癌症、白血病、尿毒症、中风瘫痪等;重大灾害指遭受重大天灾人祸,造成重大人身财产损失等变故。同时,申请对象还应满足以下条件:所购房屋为借款人家庭唯一住房,在贴息申请日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家庭近两年不存在拥有小轿车、商业性门面、经营入股或购买股票等情况,贴息申请日前按期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贴息金额按借款人在贴息期间实际偿还的公积金贷款利息(不含罚息)的8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