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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网讯 昨天(26日),记者获悉,广东质监在发布产品专项监督抽查质量状况公告时,将采用“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以下简称“发现率”)的表述代替“监督抽查合格率”公布结果。有关专家表示,“发现率”更加注重查找企业产品质量问题和发现区域性、行业性产品质量隐患,有助于倒逼监督抽查有效性的提升,从而降低发生质量事故的风险。
记者了解到,监督抽查这一制度是根据概率论原理,以随机抽取的样品质量来代表样品同批次产品的质量,其中合格的样品数(或批次数)与全部抽查的样品数(或批次数)的比例就是现行公布的“监督抽查合格率”。打个比方说,某地有酱油企业100家,其中10家大型企业生产的酱油占总量的90%,监督抽查批次全部合格,90家中小企业生产的酱油全不合格,那么该地区的酱油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为10%,但实际上,该地区酱油产品合格率应为90%。
质监部门有关专家表示,就是因为企业规模存在差异,不同企业同一批次的产品基数相差甚远,特别是整体质量状况相对稳定的大中型企业同一批次产品基数远远多于整体质量状况容易波动的小型企业,因此,监督抽查合格率的高低不一定就是产品整体的质量状况。
他介绍,省质监局新一届领导班子在全国率先提出的对监督抽查结果更加科学的“发现率”表述,将解除质监部门及地方政府以往“监督抽查合格率等同产品整体质量状况”的思想包袱,从而更加主动、更加充分地发挥监督抽查的作用。
此前,省质监局已对皮具、儿童及婴幼儿服装、电池(不含手机电池)“发现率”高于50%的广州、东莞、顺德三地地方政府发出产品质量警示。目前,这三地地方政府已着手对产品进行整治。
编辑:许雨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