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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刘冉冉 通讯员岳志轩)近期,省质监局发布产品专项监督抽查质量状况公告时,在全国率先采用“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以下简称“发现率”)的表述,而不再以“监督抽查合格率”公布结果,并对皮具、儿童及婴幼儿服装、电池(不含手机电池)“发现率”高于50%的广州、东莞、顺德三地地方政府发出了产品质量警示。
省质监局突出针对有可能出现问题的产品进行抽查,提出“发现率”表述。从某种意义上讲,“发现率”越高,监督抽查的有效性就越大。因此,质监部门及地方政府可以解除以往“监督抽查合格率等同产品整体质量状况”的思想包袱,从而更加主动、更加充分地发挥监督抽查的作用。当“发现率”超过50%时,将会向当地政府和质监部门发出质量警示。
据了解,广州、东莞、顺德地方政府已着手对省质监局发出了质量警示的皮具、儿童及婴幼儿服装、电池(不含手机电池)产品进行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