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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建议在修改刑法时增设非法制造制毒物品罪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27日 08: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法制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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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国务院关于禁毒法实施和禁毒工作情况的报告》建议,在修改刑法时增设“非法制造制毒物品罪”、“非法运输制毒物品罪”等罪名。

  报告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和改进禁毒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全面贯彻实施禁毒法和《戒毒条例》,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更加注重理念转变、科技应用、机制创新,更加注重明确职责、协调配合、狠抓落实,着力打击毒品犯罪、挽救吸毒人员、深化国际合作,努力实现禁毒斗争形势持续好转,最大限度遏制毒品问题蔓延扩散,最大限度减少毒品社会危害。

  报告提出,建议在修改刑法时增设“非法制造制毒物品罪”、“非法运输制毒物品罪”等罪名,提高走私制毒物品罪和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量刑幅度;针对吸毒驾驶日趋严重问题,增设“毒驾罪”;在修改监狱法等法律时,放宽对多次贩毒、以自伤自残等方式逃避打击的特殊人员的收押条件,增强针对性、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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