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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斗争形势严峻 人大会议报告建议增设"毒驾罪"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27日 05: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正义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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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网北京6月26日电(记者 谢文英)“目前对吸毒驾车现场检测处置、追究刑事责任等尚无法律规定,法律制度有待健全。”今天上午,受国务院委托,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报告禁毒法实施和禁毒工作情况。报告建议在修改刑法时增设“毒驾罪”。

  报告称,2008年6月禁毒法实施以来,在全国人大的监督指导下,4年间,全国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32.9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7.8万名,缴获海洛因22.5吨、冰毒36.9吨、鸦片3.7吨、氯胺酮15.5吨。严厉打击走私、非法买卖易制毒化学品犯罪活动,缴获易制毒化学品4515吨。

  但是,禁毒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近年来,国内制造冰毒、氯胺酮等犯罪活动逐步向小规模、分段式加工转变,制毒方法不断翻新,并利用网络传授制毒方法、兜售毒品、聚众吸毒,犯罪手段更加隐蔽。由于法律制度不健全,打击非管制易制毒化学品流入制毒渠道,缺乏法律依据;对曲马多、甲卡西酮等新出现的合成毒品犯罪,缺乏定罪量刑标准。此外,戒毒管理制度、矫治制度、诊断评估办法还不够健全,互联网、物流等领域禁毒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对吸毒驾车现场检测处置、追究刑事责任等尚无法律规定。

  报告建议进一步加强法律制度建设。推动出台新型毒品定罪量刑折算标准、戒毒康复工作指导意见、强制隔离戒毒诊断评估标准;加快修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及时调整制毒物品品种目录。此外,建议在修改刑法时增设“非法制造制毒物品罪”、“非法运输制毒物品罪”等罪名,提高走私制毒物品罪和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量刑幅度;针对吸毒驾驶日趋严重问题,增设“毒驾罪”;在修改监狱法等法律时,放宽对多次贩毒、以自伤自残等方式逃避打击的特殊人员的收押条件,增强针对性、操作性。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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