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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执法检查 要求防止建设工程破坏文物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26日 17: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正义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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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网北京6月26日电(记者 郑赫南)记者从今天开幕的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获悉,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文物保护法实施情况报告(下称“报告”)显示,一些建设活动不重视文物保护,导致文物损毁,建议加强对建设单位的法制教育,防止建设工程破坏文物。

  执法检查中发现,一些地方不能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关系,甚至把保护文物视为经济发展的负担和阻碍,或者“重物轻文”,把文物视为创收牟利的工具,忽视文物的历史文化价值和传承文明、认知教育的功能。

  报告显示,有的地方政府和企业法人,在城乡建设中擅自拆除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及其他文物古迹,破坏文物环境和历史风貌,刻意规避考古调查勘探而进行施工,造成一些文物损毁消失。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统计,近30年来消失的4万多处不可移动文物中,有一半以上毁于各类建设活动。有些地区在发展旅游产业时对文物过度利用,甚至为建设旅游景区而损坏文物。

  执法检查组在报告中建议,各级政府要坚决纠正“重物轻文”的错误倾向。 各级政府要切实将文物保护纳入领导责任制。在城乡建设和旅游发展中,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历史文化风貌,确保文物安全。要加强对建设单位的法制教育,防止建设工程破坏文物。在发展旅游产业时,要坚持文物保护优先的原则,避免对文物进行超负荷利用和不当利用。

  报告还建议,对违法行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严格依法进行惩处。文物、公安、工商、海关、住建、商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协作,形成防范、打击文物违法犯罪的合力和长效机制。

  据悉,此次执法检查是我国文物保护法自1982年颁布实施以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的第一次执法检查。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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