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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株洲6月26日讯(通讯员 李敏)6月26日下午,何某外出经过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井龙街道办事处一户人家时,看到门口停放的摩托车并未上锁,动了偷车的歪脑筋,准备直接骑着摩托车去二手市场“套现”。然而,由于自己做贼心虚,他骑着摩托车刚上路十几分钟,便被细心的交警查获。
6月26日下午,石峰交警大队四中队民警在田心立交附近设点查处交通违法行为。15时许,民警发现一年轻男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湘B2****”的摩托车迎面驶来。见到前方有交警,年轻男子突然放慢车速,神色慌张,形迹可疑。民警急忙上前将摩托车拦下并对驾驶员进行询问。
“你好!请出示你的驾驶证、行驶证。”听到民警要求出示证件接受检查,驾驶员何某慌了,顿时不知所措,磨蹭了半天也没拿出证件,并谎称可能忘在家里了。见何某无法出示有效证件,民警新生怀疑,便追问摩托车的来历。何某犹豫地说:“摩托车当然是我自己的啦。”民警随即用警务通对摩托车牌照进行信息核实,结果发现该车车主姓周,根本不是这名“何”姓男子。何某低着头吱吱唔唔地一会儿说摩托车是自己家里的,一会儿又说是向亲戚借的,始终无法清楚地说出摩托车的来源。
见何某神色紧张,答问前后矛盾,职业敏感告诉两位民警,该摩托车极有可能是一辆盗抢车辆。随即,民警又通过平台信息迅速电话联系上车主周某。
“我也是刚发现我的摩托车被偷了。”周某在电话里称,自己原本把车停在家门口,这会儿正准备出去,却发现车不见了。
在证据和事实面前,何某向民警交待了自己盗窃摩托车的犯罪事实。“哎,真没想到为了一点钱去偷车,结果还没卖到钱就被交警抓了。”何某直呼后悔不已。
27日上午,何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交警移交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石峰交警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注意财物安全,在停放摩托车或电动车时,哪怕放在自家门口也一定要上好锁,或者将车停入社区有专人管理的停放点,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