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新疆都市报讯(记者姜岚报道)今后,凡发现首府乌鲁木齐民警存在违法、违规现象的,市民可拨打电话0991—4675603投诉。
6月23日上午,乌鲁木齐市公安局警务督察部在王府井百货门前举行活动,纪念《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发布实施15周年。
“当时现场的标识标线不清楚,我认为自己没有违规,可现场交警认为我违规了,给开了罚单。”在现场,拿着半个小时前开的罚单,市民王先生在咨询台前,询问遇到这样的情况,在不在督察部门受理检举控告的范围之内。现场督察将王先生叙述的情况详细记录下来并表示,待相关部门调查了解后,会给王先生一个答复。
新疆都市报记者了解到,对于老百姓举报和反映的问题,乌市公安局警务督察部会积极调查是否属实。如果属实,将及时查纠公安民警的违法违纪行为,给群众一个答复。反之,如果属恶意投诉,警务督察部门也维护民警权益,使民警合法权益依法得到有效保护。
乌市公安局警务督察部副督察长杨志远说,凡群众发现民警违法、违规或侵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都可选择以下4种渠道投诉:一是直接拨打督察部门投诉电话0991—4675603;二是写信邮寄到督察部门;三是在紧急情况或特殊情况下,拨打“110”;四是到乌市公安局信访接待室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