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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心网讯(记者张冬梅报道)清明假期三天,乌鲁木齐有300多名市民因为在乌鲁木齐城区内的街头路边焚烧祭祀用品被规劝。乌鲁木齐相关部门建议,在乌鲁木齐市各区新建祭祀场所,供市民寄托哀思
4月5日,记者从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行政执法局)了解到,清明节前夕,乌市出台《关于禁止在市区范围内焚烧祭祀用品的通告》,规定禁止在城市道路、公园、广场、绿地及各类露天场所(集中祭祀场所除外)焚烧纸钱、冥币等祭祀用品。在清明假期三天,随处焚烧祭祀用品的市民明显减少,但仍有少数市民在路边焚烧祭祀用品,执法人员对300多名违规市民进行了规劝。
每逢清明、春节、中秋、中元等传统节日,市民在马路边、十字路口焚烧祭祀用品祭奠亲人的现象很常见。在3月27日通告下发后,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行政执法局)调派专人对城区主次干道进行巡查,对仍随意焚烧祭祀用品的行为进行规劝。
城管委向乌市政府提交了相关建议,建议今后在首府各区新建祭祀场所,供市民寄托哀思。
“我们建议由政府出资、民政统筹,以社区为单位建设一个相对集中、固定、便民、利民的场所作为祭祀场所,比如百家姓墙。”城管委相关负责人说,主要是希望通过社区的规范化管理、并通过疏导结合的方式,能够使市民自觉自愿到民政部门指定的集中场所进行祭祀。同时,也积极倡导市民文明祭祀,用鲜花代替烧纸钱、冥币、放鞭炮等传统方式,尽可能避免污染、破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