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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剑二审仍被判死刑(图)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26日 08: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福建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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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图为当日,王海剑在庭审现场。

  据新华社武汉6月25日电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5日对武汉特大银行爆炸案作出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三个上诉人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主犯王海剑一审被判死刑,从犯王伟、王安安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0年、6年。

  一审判决后,王海剑、王伟、王安安三被告人均不服,先后提出上诉。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王海剑在犯罪过程中有正常思维能力,有明显自我保护能力,在审讯过程中,回答问题清晰、思维敏捷,且家人没能提供其具有精神病史的合法证据,王伟、王安安虽退出了犯罪,但未采取手段制止犯罪发生,三上诉人上诉理由及其辩护人辩护意见均不能成立。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据此裁定,驳回三上诉人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中的刑事部分判决,维持上诉人王海剑死刑的刑事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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