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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司法确认模式获推广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26日 08: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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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委、政府办公厅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巴市各旗县区党委、政府、市直及相关部门全面推广巴市法院“司法确认”工作模式。

  巴市市委、政府充分肯定了法院的“司法确认”模式,认为法院的“司法确认”是极具巴彦淖尔特色的社会管理创新机制,并取得了良好效果。巴市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司法确认机制,成功地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有效地结合起来,将司法重心延伸到了诉前与诉外,充分借助和整合社会各方力量的参与,扩大了诉调对接的新领域,强化矛盾纠纷化解新模式。尤其是当事人双方在调委会和调处中心调解达成协议后,经双方申请法院进行司法确认后,法院依法对调解协议进行确认并赋予法律的强制力和权威性,极大提升了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影响力和成功率,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认可。

  市委、政府要求,全市相关各部门在推广“司法确认”中要进一步总结经验,整合资源,要以推进社会管理机制创新,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为首要;要以“司法确认”等工作模式为内容,理顺全市各级、部门横竖之间的关系,实现无缝对接,形成良性循环工作机制;要尽快建立“司法确认”工作机制,明确司法确认的范围、对象、内容、程序和效力。(张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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