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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6月14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派出院领导带队,对巴彦淖尔市法院涉诉信访“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等工作进行了督察指导。
内蒙古高院负责人对巴市法院认真开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等工作并取得了较好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赞赏。尤其是巴市法院在开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和维护稳定中能够结合地方实际,巧借力、能给力、多助力,有的放矢地积极开展了“三层诉调对接、“司法确认”、“司法建议白皮书”等工作,对全市化解矛盾纠纷、预防涉诉信访、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实际作用。
内蒙古高院要求巴市法院要将“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作为法院工作的重点抓好、抓实,要从四个方面具体落实专项行动工作:一是认识要高、态度要硬。要坚持“两个不动摇”即:既定目标不动摇,工作信心不动摇。二是措施要实。要将工作做细、做实,不能流于形式。三是要明确责任,特别是要落实领导责任,实行领导包案制度,扎实推进工作开展。四是效果要明显,要一抓到底,争取将案件处理好,矛盾纠纷化解好,办案效果实现好。
(张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