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南方日报讯(记者/曹斯通讯员/张学元)昨日,笔者从广州血液中心获悉,7月1日起,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若主动要求再次献血,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此前,献血者年龄上限为55周岁。
广州血液中心主任付涌水表示,2011年12月30日发布,将于今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GB18467—2011),会代替原来标准(GB18467—2001)。新标准在献血者一般检查要求中定义献血的年龄,即国家提倡献血年龄18周岁—55周岁;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国家《献血法》提倡18—55周岁的公民参加无偿献血,并没有限制55周岁以上的人献血。在国外,60岁、65岁的献血者有很多。”付涌水解释。
同时,单采血小板采集也由原来的4周减至2周,全血献血后与单采血小板献血间隔也从原来不少于6个月缩短为3个月。